|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张丹杰律师
司法考试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尽管所剩时日不多,但笔者结合自身多次参加司法考试的经验教训认为,剩下的这段时间尤为关键,以下从不同方面给考生提个醒,但愿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首先要调整好良好的应试状态:
许多案例告诉我们,很多前期复习得很充分的考生最终以数分之差(也有个别的以数十分之差)而落榜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良好的应试状态:太大的压力造成最后这段时间持续处于过分焦虑的状态,而后身心疲惫的走进考场,应试水平发挥大打折扣。因此笔者建议,无论你此时觉得复习积累到何种程度,首先要做的就是调整心态,尽可能让自己处于比较平静的状态,不要刻意的去预想考试的结果,不要主观的去夸大通过考试的好处或者通不过考试的坏处。要时时提醒着自己,无论现在或者以后从事哪种具体的法律实务工作,这样的考试只是获得一个基本的从业资格,纷繁复杂的实务工作是长期和艰苦的,无论是在职位的升迁或者是收入的增长方面,并不会因为这样的一个通过考试的结果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要做到自己劝慰自己去尽可能平和的面对将来的结果,因为辩证的说,世间所有的事情无不都是在用一个必然努力的过程去追求一个可能性的结果,只要自己努力了,收获在于心,那么迟早都会体现为社会所认可的形式。如果认为前期复习得不好的考生(当然这种标准可能是自己的判断也可能是和别人作主观比较以后得出的结论)此时就更要注意调整,千万不能让抱怨和后悔的情绪占满你的内心,因为过分纠缠于过去只会让你很快的失去现在和以后的机会。
二、复习时间应作轻松调整:
对应于上述心态调整的重要性,最后冲刺阶段的复习时间也应作相应的轻松调整,根据自己前期的复习计划,从现在到考试,在复习时间上建议逐渐减少,具体递减幅度根据个人情况灵活掌握,把这些递减出来的时间用于适当的娱乐和运动,适当转移注意力有助于调整良好的应试状态;
三、复习内容上应有所侧重:
无论过去怎样,必须明确的是,全面复习的时间机会已过,但也必须注意一定要保持看书的状态直到考试。要利用好最后的时间,就要根据各部门法的应试特点分配复习时间,笔者建议:1、对实体法部分中的历年考分比较少的、平时工作很用不到的、自己很不爱看的那些部门法多看看,相对于传统诸如刑法、民法等部门法而言,这些部门法具有识记性强,考题简单,拿分容易的特点;2、诉讼法部分的法条要尽可能多读读,这部分的考题强调记忆的及时和精确,在最后的复习时间里应作为重头戏;3、看一下主要的法律文书的写作格式和第四卷的简答和论述题的答题思路和方法,(资料来源应主要定义为最近几年的真题)不要去认真做,因为那样很费时间,多看看在头脑里形成一个印象和思路很就可以了。
四、考试中应避免的几个不良习惯:
1、在集中精力答题的同时强调第一印象或者说第一感觉,不要频繁的修改答案,特别是没有把握的情况下;2、不要一出考场就互对答案以求心理上的踏实或平衡,那样做的结果往往是严重影响下一场考试的应试状态,很多人都有这个坏习惯,应予以纠正,等全部考完了再核对也不迟;3、最后一卷不要有空题,一定要答,能答多少就答多少;4、至于其他的一些细节比如答案序号的排列、密封线等也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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